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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加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项目经理培训,并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 (二)具有IT相关专业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如非IT相关专业则要加考IT专业知识,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科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1年。 (三)近两年管理过、或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2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 2、完成系统集成项目总额500万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高级项目经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参加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高级项目经理培训并取得高级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 (二) 获得项目经理资质不少于 3 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破格); (三) 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近 3 年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 1 项合同额在 1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 30% 的系统集成项目; 2、系统集成项目总额 3000 万以上,其中至少 2 项合同额在 500 万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 30% 的系统集成项目。
办理地址:上海市巨鹿路915号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21-61121305 传真:021-61121806
申请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应通过所在单位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2、项目经理:附件材料一份;高级项目经理:附件材料二份 (1) 经由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的统一培训,并取得相应级别的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2) 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 现任职务证明; (4) 完成的主要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及其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对方(甲方)单位开具的项目经理证明; 3、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除申报表外)。 4、申报表电子文档一份。 5、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还需提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认证汇总表”纸质(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各一份。
1、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参加由上海市申信信息技术专修学院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培训,并通过考试后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2、向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认定; 3、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审批; 4、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报信息产业部备案。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为申请人颁发相应证书。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2002〕382号) 2、关于在过渡期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若干规定(信计资〔2002〕063号) 3、《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信计资〔2005〕004号) 4、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信计资[2006]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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