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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实事项目
《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意见》解读(一)

    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市人事局、市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意见》。四个多月以来,我们收到对《实施意见》中一些词语意义理解上的疑问。为正确理解、贯彻落实好国家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人才基础;完成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健全和完善信息技术领域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的任务,我们将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逐步对《实施意见》中有关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

    “知识更新”——众所周知,信息技术的涉及面广,发展尤为迅速,从事信息专业的技术人员,其专业知识相对于其他专业而言“老化”速度较快。我们认为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可以理解为三个方面,一是在自身已掌握的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提高职业发展能力;二是学习掌握另一专业的知识、理论、技术和方法,促进边缘学科发展和“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诞生;三是学习和掌握通用语言工具、专用工具,提升基础素质和操作能力。
    就所谓“新知识”来说,有自身形成的规律。会有一个从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过程。“新技术”也存在一个从发现、发明到成熟、普及应用的过程。“知识更新”培训实质上是在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过程中,结合应用的需求,将知识、技术自身发展的阶段性成果系统地介绍给受训者,随着技术的进步,这一成果还将会逐步丰富。
    理论上,知识更新的培训内容应尽快形成教材并予以公布,以供参加培训者按需选学,但在客观上,许多内容还不能迅速成为教材。本市信息“653工程”办公室正采取措施,一方面对目前正在使用的一些教材实施改编,一方面组织新型教材的开发,争取尽快形成可动态调整的知识更新教材开发、评估、修订机制,以达到既能较快适应需求,又能规范培训内容、保证培训质量的目的。相关的教材开发要求近日已经推出。市信息委决定对知识更新培训教材开发项目实施适当补贴,以促进教材体系的迅速形成。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教材的内容是关键。动员大量的工作团队参与到教材开发活动中来,也是实施“653工程”的重要一环。因此,我们希望大专院校、企业、研究院所、社会团体及以个人为主组成团队,积极为“653工程”课程开发计划献计献策,广泛进行课程开发,编制新教材,为上海乃至“长三角”地区信息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为从事信息技术工作和有愿望从事(包括在校高年级学生、失业、求职人员)信息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士的职业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营造宽松、和谐的基础环境。

    “培训对象”——实施意见》指出本市企事业单位接受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分为以下三类:
    A类:在本市从事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已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以上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职称;或取得本市中级以上信息化认证证书(如信息技术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B类:在本市从事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具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条件的人员。
    C类:有一定的学历和经历,在本市从事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根据国家人事部及信息产业部有关文件精神,“653工程”的培训对象是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从本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中高级”的界限并不清晰,大量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技术职称,也未取得职业资格认证。特别是前几年执行了淡化职称的改革政策,客观上对如今划分“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有一定影响,但“653工程”将持续6年,即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实施知识更新。据估计,如果从大学毕业开始接受“653工程”的培训,6年内就有可能达到中、高级的专业水准,受训者都可以纳入“培训对象”。本市“653工程”实施的知识更新培训,还将同职业资格认定项目的开发和考试相结合,使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培训内容与职业资格认定等培训的内容相同。这样,信息领域的C类人员(包括初级技术人员)和非信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都可以通过信息领域专业培训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获得相关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认定的证书。甚至大专院校学生也可以通过学习专业普及类的相关课程,提升素质,跨进专业门槛。
    简言之,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的培训对象不仅包括已获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而且包括在四、五年内具备获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潜力的信息领域或非信息领域技术人员,最大限度地扩展了培训的范围,以利于信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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