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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各有关单位: 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简称“软博会”)将于2007年6月14—16日在北京举行。本届软博会的主题是:“展自主创新成果,创中国软件品牌,促软件产业发展”。软博会将围绕上述主题精心组织布展,举办一系列高水平的专题论坛,为产业界搭建良好的交流互动平台。 我委拟组团参加本届软博会,请有意参加此次博览会的单位与我委合作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饶明华 联系电话:61121901 传真:61113933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的通知 信办产函〔 2007 〕 7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等政策措施的有力推动下,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产业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和倍增效应日益凸显。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贯彻软件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推动我国软件产业实现“由大到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因此,继续组织办好“第十一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以下简称“软博会”),对于全面总结和展示近年来我国软件产业政策落实和产业发展成就,研究和探讨未来软件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趋势以及新思路和新举措,推动我国软件产业自主创新发展和做大做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定于2007年6月l4日至l6日在北京共同主办“第十一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本届博览会的 主题是:“展自主创新成果,创中国软件品牌,促软件产业发展”。软博会将围绕上述主题精心组织布展,举办一系列高水平的专题论坛,为产业界搭建良好的交流互动平台。 为办好本届软博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软件行业协会认真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业做好参展工作,力争将当地软件产业和信息化应用的成果充分展示出来。 二、本届展会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性软件产业联盟为单位组团的形式为主。有条件的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以及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可单独布展,要充分利用本届软博会搭建的交流互动平台,展示自己的企业和产品。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用户参加软博会期间的系列活动。 四、欢迎国际跨国大公司积极参加软博会系列活动,以加强与本地国内公司及客户的交流与合作。 五、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要加强与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软件行业协会的联系和配合,为参展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有关软博会具体事宜,请与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联系。 (一)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 联系人 : 孙文龙、王沂刚、童庆、黄子河 电 话 : 010-68208409 68208358 68208206 传 真 : 010-68271654 E-ma11:colin_w_sun@263.net (二)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联系人: 朱芸、顾长江、徐萌 电 话:010-62187198 51527167 51527160 传 真:010-62186579 62186580 E-ma11:gucj@css.com.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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