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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
| [2003-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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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各直属团组织:
为了表彰和宣传在上海信息化建设中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青年,进一步树立和宣传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和真才实学的杰出青年代表人物,集中展示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青年的崭新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指导下学习成才、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上海市信息办直属机关团委、上海电信公司团委、上海移动公司团委、上海联通国脉公司团委联合举办“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和宣传在上海信息化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青年,树立新世纪系统青年的典范,激励广大青年学习成才、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从而把本系统内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上来,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上来,勇敢地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责任。
二、参选标准
1、 截止2003年4月31日,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68年4月31日至1985年4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的青年。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是系统广大青年理想信念的楷模。
3、踊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上海信息化建设实践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是系统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善于学习、勇于开拓,是系统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三、评选机构
“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由上海市信息办直属机关团委、上海电信公司团委、上海移动公司团委、上海联通国脉公司团委联合举办。成立“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及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信息办直属机关团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十佳青年”评选的实施。
四、评选办法
1、推报人选:本次评选活动由各单位团组织负责推荐候选人(候选人须经同级党组织同意),上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确定正式候选人: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按分类与各有关单位党群部门协商,征求意见,从中推选出正式候选人。
3、候选人公示:组织市信息办等网站对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征求信息化工作系统内各界人士对候选人的意见与反映。
4、投票评选:评委会成员根据有关推荐材料,在听取候选人自我介绍和提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十佳青年”。
五、评选步骤
3月 5日—3月15日
1.确定“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方案;
2.确定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
3.下发“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十佳青年”评选活动通知;
3月15日—4月25日
各单位组织评选活动,将所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材料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4月26日—5月10日
1.整理候选人材料;
2.与各单位党群部门协商产生正式候选人人选;
3.将正式候选人情况与各单位党群部门通气。
5月11日—5月30 日
1. 将正式候选人材料分送组委会成员;
2. 组织市信息办等网站宣传介绍候选人事迹。
3. 召开组委会会议投票产生“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十佳青年”;
4.举行颁奖仪式;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自接到通知起,各直属单位团组织,要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要注重扩大工作的发动面,努力使评选活动同时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的重要工作载体。同时,要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本系统青年踊跃参与,使更多的青年在评选先进典型的过程中能受到教育,立志成才。
2.要严格把握人选条件。候选人的推荐应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进行,要注意征求组织、劳动人事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推出的候选人应是本系统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最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优秀青年典型代表。
3.积极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 文字材料
①事迹详细宣传材料:5份,字数不限,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供详细报道或编发宣传专辑用。
②事迹简介:20份,字数不超过1000字,内容真实,文字简炼。
③事迹新闻稿:2份,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
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标题请用黑体小二号字体,并请于左上角页眉注明“上海市信息化系统十佳青年”推荐材料字样。组织推荐的文字材料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并将文字材料(事迹简介、事迹详细宣传材料、事迹新闻稿)以DOC及TXT格式储存入3.5寸盘,报送组委会秘书处。
(2) 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五张(背面写好姓名);
(3) 推荐表(一式二份);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候选人材料请一并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为确保工作进度,逾截止日期4月25日后组委会办公室不再接收。
“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淮海西路55号(上海市信息办直属机关团委)
邮编:200030 电话:62822266-3615、3617
传真:52989173 联系人:徐方、孔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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