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上海海关: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5号令),2008年第二季度,经上海市软件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上海嘉博讯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认定为软件企业;三零卫士IT服务管理支持软件V1.0等383个产品符合软件产品登记条件,进行软件产品登记。请帮助落实相关政策。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