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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索费 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取标准为每件5元。 2、复制费 (1)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0.2元;A3纸每页0.4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1.00元;A3纸每页2.00元。 (2)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0.50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0.60元。 (3)磁盘每张3元。 (4)光盘每张2元。 3、邮寄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4、递送费 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递送费用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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