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原则同意“市配套商品房康桥基地航头基地顾村2基地曹路基地华新基地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的批复

索取号:AD6310000-2006-001     发文字号:沪信息委基〔2006〕16号     发文日期:200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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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关于呈报“市配套商品房康桥基地、航头基地、顾村2基地、曹路基地、华新基地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配套商品房康桥基地、航头基地、顾村2基地、曹路基地、华新基地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
    二、本规划范围包括南汇区康桥和航头、宝山区顾村2、浦东新区曹路、青浦区华新共五处配套商品房建设基地。规划区域总用地面积约653.77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19.38万人。规划年限康桥基地至2010年,其余至2020年。
    三、同意在上述区域内共新建信息通信综合局房4处,新增移动通信室外宏基站站址10处,并配套新建相应的基础通信管道491.67孔公里。
    四、市配套商品房基地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联合建设、资源共享、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本市基础通信管线管理的决定》等有关法规要求进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申请审批手续。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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