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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市信息化领导小组职能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建设、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具体规划、管理、组织、协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拟定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审核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相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并督促实施检查。 (二)研究拟定本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依法对本市信息网络建设,实行行业管理,协调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参与对全市信息行业重大工程项目的审定;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根据国家信息产业政策,拟定本市计算机、通信产业和软件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信息产业发展及产业机构、产品结构调整;协调信息设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和运用上级下达的信息产业政策性资金;组织推进信息产品市场和招商引资工作。 (四)拟定有关本市信息技术的科研规划和计划;推进计算机、通信和软件的科技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关键信息技术的科技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学技术成果产品化。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有关信息行业的技术标准,并协同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六)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审批、颁发无线行业许可证;负责无线终端设备进网管理;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七)拟制本市信息行业相关的立法工作计划,组织拟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信息资费政策;依法审批、颁发有关信息服务行业许可证,对本市信息市场实行行业管理。 (八)组织建立本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信息网络以及国际联网的管理办法;协调本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市信息化人才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宣传工作。 (十)负责本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信息统计发布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上海市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长:韩正 副组长:严隽琪 杨雄 赵为民 秘书长:范希平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薛祥 于观德 于 晨 方 芳 王沪鹰 王 杰 冯经民 石觉敏 华仁长 孙 颙 伍 江 许章林 衣承东 陈美发 李 梅 陆凤妹 李逸平 李竞雄 宋 超 沈希明 沈伟民 吴 明 吴 辰 吴中海 余东升 杨国强 杨杰明 杨启祥 张伟江 张成钧 张 枢 张有份 杲 云 尚玉英 周 波 周贤行 胡燕平 胥传阳 俞吾炎 郭 坚 钱新林 徐海鹰 徐 麟 徐 强 夏 毅 袁白薇 程九龙 董惠明 道书明 蒋应时 谢玲丽 蔡友铭 缪晓宝 熊建平 潘建新 穆端正 今后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中共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6年1月10日 |